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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别是什么事件?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2022-10-31浏览:38分类:历史

  明朝“洪武四大案”分别是:一、胡惟庸案,二、空印案,三、郭桓案,四、蓝玉案。下面历史屋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一、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出现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是明太祖朱元璋诛灭丞相胡惟庸的事情,该案牵扯甚广,诸多元勋将才均被诛灭,后朱元璋废止左右丞相,废止中书省,政务分归六部解决,从此以后中国王朝再无丞相一职。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元勋,刘基仅封为诚意伯,岁禄仅有240石,而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第二年刘基便辞官。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导者李善长举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出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晋升左丞相。胡惟庸当丞相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因很早的时候刘基曾对朱元璋说不能任命胡惟庸当丞相,因此胡惟庸暗中害死了刘基,且胡惟庸独断专行,诸多生杀予夺等特大案件,他不仅不向朱元璋报告,就私下对其进行解决,让权力欲很强的朱元璋,倍感丞相独断专行、皇权旁落的危机。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来贡,胡惟庸和那时候的右丞相汪广洋几人匿藏贡品都没有上奏,最终被举报,朱元璋对于此事大怒,但胡惟庸和汪广洋将责任推到礼部头上,而礼部则反过来归因于中书省,这类互相推搪的行为,导致朱元璋更加生气,因此将一干人等全都囚禁起来,让他们招出主犯,没多久汪广洋被处决,然后下旨考责胡惟庸以及六部的罪行,到此,朱元璋与胡惟庸朋党的主要矛盾已趋向日益加剧。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节投案自首上诉胡惟庸造反,明太祖随后下旨拘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几人,并以拉帮结派,擅权枉法,陷害忠良等罪行处决,胡惟庸被杀后,该案仍未结束,又给胡惟庸再加上了通敌卖国,计划造反等罪行,并连续不断牵扯越来越多朝廷官员。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以各类罪行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几人,都因与胡惟庸有串通而被处决,当中第一元勋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由于元勋皇亲,免以追责,但十年以后,有人举报李善长与胡惟庸一起造反,朱元璋下旨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概处斩。

  二、空印案

  空印案,出现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页盖印公务公文而造成的案子,该案受到朱元璋重视,并因此诛灭数百名有关朝廷官员,实则一个冤案,但是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

  明朝初期,每一年不同布政使司下级府州县都需安排审计官吏,前去京城户部,核查其所属衙门上缴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全部账目需要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合方能结算,若当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就需要驳回申请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任务,因那时候交通出行并不发达,来往路程遥远,假如需要送回重造会耽搁非常多的时间,因此前去户部审核的朝廷官员都配备预先盖过印信的空白页书册以便使用,这本来是既有的习惯性行为。

  钱粮在运送过程中会出现耗损,因此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据一定不会相符合,在路上究竟耗损了多少,朝廷官员们没法事先预测,仅有到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可以了解当中的差额,因此派往京城的朝廷官员都习惯用空印公文,到京城才填好实际上的数量。

  明太祖朱元璋得知此状况后大为震怒,觉得这是朝廷官员互相串通,徇私舞弊欺骗的欺君死罪,因此下旨将国内各地,各个政府部门的正印官全都处决,下级朝廷官员充军边陲,最终是许多受百姓敬仰的清官也被处决了。

  三、郭桓案

  郭桓案,出现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贪污受贿案,其受贿额度极大,影响非常深远。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猜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几人一起徇私舞弊受贿,私扣官粮,因此下旨查处。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举报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串通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扣太平、镇江等府的地方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而且巧立名目,征缴了各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地方税,中饱私囊。

  朱元璋下旨审刑司酷刑审问,该案累计总共财产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牵扯全国各地的十二个布政司,并牵扯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最终朱元璋下旨将一干人等全都处决。

  四、蓝玉案

  蓝玉案,出现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造反,株杀元勋将才的重大政治案子,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是明朝开国功臣,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军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使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一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虏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全胜而归,后他又数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封为为凉国公,(据说本来是要封为梁国公,但应猜忌改为凉)位居大将军之职。但慢慢地,蓝玉逐渐恃才傲物功高势大,专横跋扈不法。

  在军内,他私下任罢将校,甚至于不听皇命,有一次北征还师,夜过喜峰关,关吏都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种行为造成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蓝玉强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这件事后为御史弹劾,但蓝玉竟驱赶御史,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货,之上诸多行为,就这样让朱元璋动了杀心。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使蒋瓛举报蓝玉造反,朱元璋下旨将他处斩,并诛了三族,平常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受到了抄家灭族,该案被诛灭者高达一万五千人,军内的勇武将领大多数被屠戮殆尽。

  洪武四大案的发生让明初的开国功臣几乎都被杀光,仅剩4人,这也让朱元璋多了暴君的标签,也很大程度上在靖难之役之时,皇孙朱允炆武将可用,但也高度集中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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