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敌国的皇叔却一毛不拔,最终结局如何?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6分类:历史
今天历史屋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朱常洵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万历十四年(1586年),出生于紫禁城里的皇帝家喜添新丁——明神宗朱翊钧的郑贵妃为他诞下一位龙子、皇三子朱常洵。而在朱常洵出生前的的万历十年八月(1582年),明神宗朱翊钧的王恭妃已为其生下皇长子朱常洛。郑贵妃是神宗最宠爱的女人,都说爱屋及乌,所以,朱翊钧就想废长立幼,但是,此举遭到众大臣的极力反对,史称“国本之争”。
一场“国本之争”,大臣们与皇帝整整斗了15年。期间发生很多事情:四位首辅被炒,另有十余部级要员及其他级别的官吏三百多位遭殃,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神宗还故意不上朝以示抗议。但是,明朝的大臣都是狠人,一拨人倒下,另一拨人又冲了上来,可谓是前赴后继,皇帝的旨意就是不能执行。
为了平息皇储争议,错失太子之位的朱常洵,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被册封为福王。朱常洵虽然失去了太子之位,其父皇却从物质上尽量满足他,所得赏赐,不计其数。但是,他仍赖在京城不走,在朝臣的一再奏请下,直到万历四十二年,神宗才让他就藩河南洛阳。
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初,王皇后无子,王妃生长子,是为光宗。常洵次之,母郑贵妃最幸。帝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贵妃谋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窜谪相踵,而言者不止。帝深厌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廷臣请王之藩者数十百奏。不报。至四十二年,始令就藩。(《明史》)
朱常洵就藩洛阳后,更大肆搜刮民财以为己用,弄得藩下民众生无可恋。自己也收当年的小帅哥,吃成个重达300余斤的大胖子。到了他的亲侄子崇祯帝执政时期,在朱常洵的祸害下,洛阳的情形就更加不堪,以至于连明军士兵也纷纷报怨:“洛阳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
《明史》载:“河南连年大旱,蝗虫成灾,人相食,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阳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
所以,当李自成的民军由陕入豫时,饥民纷纷揭竿响应。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几个月就发展到数万人,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 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军以大炮(抛石机)攻洛阳。由于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攻不下。傍晚时分,部分守城士兵哗变,负责指挥守城的河南参政王胤昌被绑,总兵王绍禹被杀,坚持守城的明军多人遭戮,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陷落。
洛阳城陷,朱常用洵这才慌了神了,一家人缒城(从城上以绳索垂至平地逃出城外)而逃。他的儿子朱由崧年轻腿快,逃出了民军的追捕,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建立了“弘光政权”。360斤重的朱常洵却没儿子“命好”,这么胖的大家伙,哪能经受旅途劳苦啊,只好跑到洛阳郊外的一座破庙迎恩寺藏身,结果,第二天就被民军搜出。身为大明福王的朱常洵很熊包,见到李自成后,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哀乞饶命。
李自成不为所动,他当众斥责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袅首,将头颅示众。事后,李自成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人人拉车载,数日不绝,皆运空而去。
关于福王朱常洵之死,民间与野史的记载非常血腥,那就是被李自成吩咐手下与鹿肉一同煮食了,是为“福禄宴”。其中又有“宰煮”与“活煮”之分。“宰煮”说为:“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而彭孙贻《流寇志》对此的记载则是:“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福王朱常洵为义军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对他厌恶至极,遂将其带到宴会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块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当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或许还逼他吃了点),之后处死,但没有继续吃掉尸体。两太监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许他们办理福王的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福王朱常洵到底是怎么死的?《明史》也另有说法:李自成攻克洛阳后,福王藏匿在迎恩寺内被搜出捉拿。第二天,在城西周公庙内,由李自成主持处死,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这样的结果显然与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汤的稗官野史不符。
又据《福王朱常洵圹志》:“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明史》本传载福王被杀后,“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志史对照,说明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
至于“福禄酒”传言如何空穴来风,成为伪史,今天的学者一般认为:在福王朱常洵尸体的去向问题,几百年来,站在统治者立场上的清朝统治者为此大作文章,说洛阳城被李自成义军攻克后,“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显然,所谓的“福鹿宴”,应该是清朝统治者对义军的诬蔑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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