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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杀狗救人被送官,揭秘曹学佺审案的故事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33分类:历史

  嗨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历史屋小编带来了一篇关于曹学佺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天启二年(1622),广西右参议曹学佺审理了一起与狗有关的案件。案件的起因是当地一宗室子弟放狗咬人,就在一文弱书生即将命丧恶犬嘴下的紧要关头,路边一卖肉的屠夫手起刀落结果了这条狗。狗主人的家奴们非常气愤,当即将屠夫和书生抓了去官府,便有了曹学佺审案的故事。

  大明朝藩王成灾,宗室子弟众多,骄横无比。桂林因地处西南偏远之地,山高皇帝远,更加不把王法放在眼里。自燕王朱棣靖难成功后,大明帝国的藩王们被一削再削。即便是有国家财政养着他们,他们依旧要被地方官府监督和管理。很明显这起案子应当判屠夫无罪,并表扬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事实上曹学佺也是这么判定的,但狗主人对这个结果不满意。

  仗着自己财大气粗,狗主人给了书生一大笔钱,令他翻供。在威逼和利诱之下,书生还是答应了诬告救他一命的屠夫。于是他对曹学佺说:自己当日在大街上是在和狗嬉闹,屠夫杀狗并非是救自己。曹学佺一听这话便有了数,这分明是那目无王法的宗室子弟欲加害屠夫,以解其杀狗之恨。因为宗室子弟并没有地方上的行政以及司法等权力,所以这个案子怎么判还得看曹学佺本人。

  因为曹学佺是新官上任,桂林宗室无非也是想借此机会,给他一个下马威。如果让曹学佺强,宗室们以后的小日子就不好过了,至少不能再无法无天了。但曹学佺并不吃这一套,他以人证物证具在的事实为由,判定书生翻案是想诬陷屠夫,当即打了他30大板,屠夫被判定无罪当庭释放。宗室们本想压制住曹学佺,没曾想反被他治得服服帖帖。

  自这个案子结束后,桂林的宗室们日子越发的难过,一旦曹学佺抓住他们的把柄,必定依律重办。这群视人命如草芥、大街上任意放狗咬人的纨绔子弟,也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因为地处偏远,所以当地有人利用宗室的势力,私自铸造钱币。在古代,铸造货币的方式比较简单,但都收归朝廷把控,民间严禁私铸。为了打击私铸之风,曹学佺抓一个办一个,能罚多重就罚多重,能杀的坚决不留活口。

  在他的霹雳手段之下,当地私铸之风偃旗息鼓。除了私自铸造货币。当地的钱局,也就是现代的银行,徇私舞弊、贪污腐败问题非常严重。两年下来只能勉强赚1000金,曹学佺订立制度、严加管束后,一年就获利5000金。除此之外,广西的官吏、差役经常有敲诈勒索少数名族同胞的行为,连驻军都白吃白喝,因此当地时常会有小规模的骚乱。曹学佺将驻军的调到辖区内另一处驻防、处理官吏、差役,让风气大大扭转,少数民族同胞也对曹学佺连连称赞。

  这样一位刚正不阿、爱民如子的好官,是明末难得的地方官。当年在审理完屠夫的案子后,曹学佺对书生为财翻供污蔑恩人的行为愤怒不已。但案子已经了解,他也不好再处罚这个书生,便挥毫写下了14个大字来发泄内心的愤怒: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时至今日,这句话依旧口口相传。虽然这句话有些以偏概全,但也有一定的道理,至少屠夫的那个案子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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