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左侧文字
头部右侧文字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历史 > 正文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它们两者之间各有什么职能?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2022-11-26浏览:61分类:历史

  总督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下面历史屋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在清朝的时候,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

  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Copyright© 必看网 
本站资源均从互联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