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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南宋爱国名臣,揭秘王十朋的生平经历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2022-10-06浏览:37分类:历史

  今天历史屋小编给大家准备了王十朋的故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王十朋(1112年11月9日-1171年8月6日),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浙江省乐清市)人。南宋著名政治家、诗人,爱国名臣,曾直言批评皇帝,两次硬怼当朝宰相,宋孝宗赵昚(shèn)赞其为:“南宋无双士,东都第一臣。”

  王十朋从小聪明过人,学通经史,诗文名闻远近。十九岁时,亲眼目睹了宋高宗驻跸温州的情景,写下“北斗城池增王气,东瓯山水发清辉”的诗句,名动浙南诗坛。

  温州江心屿有副名联:“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潮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消。”相传就是王十朋借读江心寺时所做。

  三十三岁时,王十朋在家乡创办梅溪书院授徒,次年入太学。不过由于当时南宋政治腐败,奸臣秦桧专权,科场黑暗,屡试不第。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四十六岁的王十朋以“揽权”中兴为对,建议宋高宗“正身以为本,任贤以为助,博采兼听以收其效。”被赵构亲擢为进士第一(状元)。

  王十朋为人刚直,《四库全书》称其:“十朋立朝刚直,为当代伟人。”他任秘书省校书郎时,力主抗金,数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张浚、韩琦等抗金将领,遭到主和派排斥,被迫离京归里。

  宋孝宗即位后,王十朋上书说:“今居位者往往职之不举,宜有以革之。人主有大职三,任贤、纳谏、赏罚是也。”指出百官“尽其官不履其职”,主要是皇帝没有做好任贤、纳谏、赏罚三大职事。宋孝宗不仅不生气,还给王十朋升官。

  隆兴元年,王十朋任侍御史,他干了件轰动朝野的事情,就是弹劾当朝宰相史浩。他列举了史浩的八宗罪:“怀奸、误国、植党、盗权、忌言、蔽贤、欺君、讪上”,史浩因此被罢职,此事震动朝野,王十朋郎因此被人称为真御史。

  后来,王十朋知饶州期间,再次硬怼当时的宰相洪适。洪适是饶州人,有次他回老家,专门拜访王十朋,想把学宫的地拿来扩建后花园,王十朋毅然拒绝。《宋史》载:“丞相洪适请故学其益其圃,十朋曰:‘先圣所居,十朋何敢予人’?”此事后来朝野皆知,传为佳话。

  王十朋为官清廉,他在饶州期间,救灾除弊,做了许多好事,离任的时候,饶州百姓为了挽留他,甚至把路上桥都拆了。王十朋走后,百姓重修桥梁,命名为“王公”来纪念他。

  在泉州也是如此,他卸任时,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还仿效“饶州模式”,拆桥堵路,王十朋只好绕道离去,老百姓一路跟随,一直出境送到仙游县枫亭驿。

  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在乐清县老家逝世,泉州士民闻讯,会集在开元寺沉痛悼念,又在东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为纪念。

  南戏之祖《荆钗记》写了王十朋和“钱玉莲”的爱情故事,全剧四十八出,广为流传。不过,《荆钗记》只是借用了王十朋的名字,剧中情节却与他的生平事迹不符。王十朋的夫人也不叫钱玉莲,而是叫贾尤凤,两人婚后育有三子二女。

  王十朋家境清贫,婚后生活十分窘迫,特别是每逢灾荒年,“妻有之患”。贾氏品德高尚,忍贫好施,常以清白相勉。为了支持丈夫读书,贾氏自己辛勤劳作,种麻养蚕织布,维持全家生计。

  王十朋曾写过一首《三十述怀》诗,其中云“回头场屋心几折,混迹泥涂分固甘。赖有东皋遗业在,剩栽桑柘教妻蚕”,从中可窥见夫妻俩辛劳耕织、相濡以沫的情景。

  王十朋进入仕途之后,贾氏一直陪伴在右。后来,贾氏在泉州任所病故,王十朋悲痛不已,肝肠寸断,写了许多诗悼念她。有一首叫《令人生日哭以小诗》,是在亡妻生日那天所写:“生日今重见,细君嗟不会。竟孤偕老愿,忍看旧时梅。去岁一杯酒,遽然生死分。儿孙为寿地,恸哭不堪闻。”

  贾氏死后,因路途遥远,没钱将灵柩及时运回家乡,结果灵柩在泉州停放了二年。王十朋自己在《乞祠不允》诗里写道:“臣家素贫贱,仰禄救啼饥。”“况臣糟糠妻,盖棺将及期。旅榇犹未还,儿昼夜悲。”可见,王十朋为官之清廉,堂堂朝廷大官,却落得如此贫寒,搁在今天简直无法想象。

  乾道六年(1170年),王十朋扶亡妻灵柩归乡,葬在母亲万氏之墓右侧。王十朋含泪撰写了《令人志》,同时还写了一篇情真意切的《祭令人文》:“呜呼!子归我家,今三十年。逮事舅姑,既孝且贤……”

  宋孝宗听说了贾氏安贫乐道、抱病襄夫的事迹后,深受感动,追封贾氏为“温国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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