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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时期的北宋到底是什么样的 所谓的清平乐是真的吗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2022-10-02浏览:36分类:历史

  你真的了解宋仁宗时期的北宋吗?历史屋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近来随着网剧《清平乐》的热播,刷新了很多观众对于古代宋朝的认知。古典雅致的艺术、优雅得体的礼仪、精美大方的服饰,瞬间风靡在很多网友心中。再加上有“千古仁君”宋仁宗的所谓“仁义治世”,一千多年前的封建王朝,竟在恍惚间绽放出大同社会的曙光,这如何不令人沉醉?

  可问题是,这个宛如“清平乐”一般完美的理想社会,在历史上真的存在过吗?士大夫口中所谓的治世昌盛又是真的吗?拨开层层滤镜,宋朝的“清平乐”就是一个笑话!

  宋仁宗皇祐年间,监察御史包拯上了一道奏疏,向仁宗赵祯陈列了以下数据:

  一、在过去四十多年里,朝廷的文武官员增长了一倍有余;

  二、当下的官吏总数,是治理国家实际所需的三倍有余;

  三、景德中期,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是4721.1万两,财政支出是4974.89万;到了庆历八年,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长至10359.64万,财政支出也增长至8938.37万。

  据此,包拯向皇帝宋仁宗提了一个问题:纳税户口根据统计,并没有多少变化,土地的产出甚至还不如往年,但朝廷的财政收入却短时间增长了一倍有余,为什么?

  包拯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朝廷的横征暴敛在宋仁宗时代已愈演愈烈!

  接下来,包拯又进言道:近些年朝廷的开支越来越多,很多地方官员玩起了“折变”的把戏,以临时需要的名义改征其他物产,原定交麦子的折变成交布帛,原定交丝绸的折变成交大米。

  例如,在陈州遭灾后,政府下令将交小麦变更为交铜钱,每斗小麦折税100文,再加上运输杂税等,一共是140文。而当地市场上的小麦,每斗价格仅仅是50文。

  包拯说,这些做法是二倍、三倍地剥削百姓,是在搞苛政暴敛。他问仁宗:“日甚一日,何穷之有?……输者已竭,然取者未足,则大本安所固哉!”

  如此一天天地聚敛,何时是尽头?受剥削者已被抽干,汲取的人却还不满足,国家的根本还能保持下去吗?!

  很多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吃惊,但笔者想说,包拯所言,并非仅局限于宋仁宗时代,而是跨越整个两宋的常态!

  宋仁宗(剧照)

  北宋开国之时,税赋就已经很高。用朱熹的话来说,是“祖宗创业之初”,有很多事要花钱,老百姓承受的负担“比之前代已为厚重”。且“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历代统治者盘剥老百姓的手段,在宋朝这里无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南宋人李心传也说,宋太宗时的财政收入已“两倍唐室”,而之后“月增岁广”,政府税收一年比一年多,民众负担一年比一年重。

  陈舜俞是庆历六年的进士。在他眼中,宋仁宗时代是一个民生凋敝的时代。他在给宋仁宗的一道奏疏中,总结了民生困苦的主要原因,具体而言是官家的八项盘剥: “今天下之赋五:曰公田、曰民田、曰城邑、曰杂变、曰丁口。天下之禁三:曰盐、曰茗、曰酒。生民之衣食,举此八者穷矣。”

  在这里,笔者也就浅谈一下陈舜俞所列的这八项剥削手段,来揭开这个用“清平乐”掩饰真相的封建王朝。

  第一项,公田,指的是租种朝廷的土地要缴纳地租。这种地租在字面上比租种私田要低,但佃户因常年受到官吏的敲诈勒索,实际负担远远超过了字面上的地租。

  自由农沦为佃户、农奴

  宋仁宗时期,朝廷掌控的公田已达到40多万公顷,已远超全国可耕种田数的四分之一。换言之,朝廷是北宋最大的地主。而朝廷如此多的公田,也无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本是自由身的农民,却沦为了没有土地的农奴。

  所谓民田,指的是民众耕种自家田地,需要向朝廷纳各种赋税。前文里包拯提到的“折变”,受到影响最大的即是民田。折变之外,还有一种“支移”,也是北宋自耕农们闻之色变的剥削手段。

  耕种民田

  “支移”,顾名思义,指的是民众不但必须缴纳田赋,还需承担官家运输田赋途中所必须的运输费。与折变一样,支移也成了政府增收的一种常规手段,而对于农民来说,则是又一大负担。

  所谓城邑,指的是城市居民需要缴纳宅税、地税、婚嫁税等杂税。盖房子要征税,娶妻嫁女要收税,出远门读书路过税卡,随身携带的铜钱、铁钱也要纳税,农民则连耕牛、农具也要收税,北宋征税面之广,实可谓前无古人,民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物品,几乎都在征税之列。

  而杂变,则指的是征收各类器械或物件,政府需要皮革就下令向民众征收皮革,需要箭杆了就向民众征收箭杆,没有皮革或者箭杆的百姓,那就按照官价用钱抵物,这里的官价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所谓的征收物件,最后还是变成了变相收税金钱。

  至于丁口,就是人头税。宋真宗时代,各郡各州的人头税收得特别狠,甚至使得当地百姓不敢再养儿子,“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童仆,或度为释老”,生了儿子不是抛弃,就是卖掉,再就是送到寺庙。

  再到民间的三大禁品:盐、茗、酒,就是指北宋政府对食盐、茶、酒这类商品实施“禁榷”,也就是国家市场垄断。

  垄断方式则主要包括:(1)官产官运官卖;(2)由官府掌控货源卖销售许可证给私商;(3)由民间生产,必须集中卖给官府,再由官府卖给民间。

  以酒为例,在北宋中期,汴京有民间酒户70家,但这些酒户全部得向政府购买“官曲”才能酿造。为了牟利,北宋政府的一贯做法是多造酒曲,再摊派给酒户,根本不管酒户是否能把这些酒全卖出去,于是就出现了酒户“蹶产以偿”的问题。很多酒户最后不得已把家产全变卖了,却都还不上欠政府的酒曲钱。

  食盐垄断和茶垄断也是类似的问题,政府通过垄断商品原产地和加收购买税,使得很多私营户主都大量破产,社会财富都集中涌向了官家。

  政府垄断食盐生产

  这也意味着:北宋政府利用自己的垄断权力,完全无视人民的消费能力。也因此,清代史学家赵翼认为,单就商品垄断一事可言,“未有如宋之甚者”。

  在指斥了上述八项盘剥政策后,陈舜俞在奏疏的最后中直接否定了宋仁宗治下的民生:

  “今夫取民之财可谓悉矣。一夫之耕,获者在田,而敛者在门。匹妇之蚕,织者在机,而征者在屋。天之所生,地之所产,苟可以衣且食者,皆为犯法禁,何民之不穷也!”

  朝廷盘剥百姓财富可以说是用尽了手段。粮食在地里还没熟,征敛者已经上了门;布帛在织机上还没完成,汲取者已经进了屋。天地所生的东西,凡是可供百姓吃穿的,都变成了朝廷所有,由朝廷垄断控制,民众怎么可能不穷!

  苛政猛于虎!

  但不幸的是,无论是陈舜俞的奏折,还是包拯的上疏,最终都没有得到仁宗肯定的答复。

  在宋仁宗赵祯看来,民生困苦并没有影响一个帝国的治安,而一旦施行改革,则意味着必将引发阶级矛盾,甚至会动摇到上层建筑的统治。因此,朝廷无意改革。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曾试图整顿官僚集团和军队,减少冗兵、冗官带来的财政压力,进而达到舒缓民生的目的。但却因为损害了封建官僚贵族的利益,而终于失败。

  结语:在笔者看来,仁宗时期的“清平乐”只是上流社会沉醉的梦话!偌大的北宋王朝在剥削者的层层压迫下,早已变成了空心大树。统治者享受着来自底层剥削的财富而不思进取,吏治的腐败和士大夫的结党营私为此后的一系列矛盾埋下了伏笔,也为几十年后北宋的灭亡吹起了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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