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年间最有名的一桩贪污案,最后结局如何?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2022-10-01浏览:37分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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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淮安这个地方,在清朝也是相当有名气,其中有这么一件事,发生在200多年前的清朝嘉庆十三年,那就是被称为清朝四大冤案的淮安奇案。
这件事情,要从那一年发生的自然灾害说起,那年淮安发生水灾,一名叫李毓昌的官员到淮安当地去检查赈灾情况,在查询的过程中就发现了一名知县贪污受贿,结果真是强龙压不住地头蛇,没想到证明这个命令调查的官员就这样被灭了口,再加上当地官员层层包庇,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最后这件事东窗事发,也牵连了很多官员,涉及的人数非常巨大,震动朝野。
李毓昌是嘉庆13年的进士,就在这年的冬天,他就被朝廷委派查看赈灾物资的发放情况,在他前往淮安的路途上,他看到的是一片萧凉,哀鸿遍野,很多百姓都处在生存的边缘线上,这一幕幕让李毓昌触目惊心,作为一名刚上任的候补官员,他也想要做出一番事业,为国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于是严格执行赈灾物资的发放,督促各级政府将物资足量发放到位,并调查贪污贿赂的官员的底细。
但是偏偏他就遇到了这样一位贪官,也就是县令王伸汉,典型的地头蛇,平日里就鱼肉百姓,但这次更是把水灾变成了贪污的大好机会。不光在受灾人数上谎报,实际发放的物资更是成为自己中饱私囊的大好机会,并且上下打点,当地政府沆瀣一气,遇到李毓昌这样的清官,真是冤家路窄,本以为送点钱收买一下就好,可惜无论是贿赂还是威逼利诱,正直的李毓昌都不为所动,坚定的要举报他。在软磨硬泡之后没有用,王伸汉竟想出一个歪点子,不惜下狠手,用银两买通李毓昌的随从,毒害了李毓昌。
如此朝廷派来的官员之后,王伸汉带着银两主动到淮安知府报备,谎称李毓昌自杀身亡,淮安知府王毂也是见钱眼开之徒,平常就经常受点王伸汉的小恩小惠,这次在王伸汉两千两银子的“意思意思”之下,欣然答应帮他隐瞒真相。
随后,知府便带着验尸官来检验李毓昌的尸体。验尸官并不知道这其中有诈,检查完之后将其中的疑点一一列出,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疑似中毒身亡”。然而,早就与王伸汉串通好了的知府又怎么可能让验尸官揭示出真相,只见知府大人眼色一凌,底气十足威严十足地训斥验尸官:“既然已经说这个人是自缢而死,你现在却又告诉我是由于中毒,这岂不是自相矛盾?真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啊!”验尸官自然不可能不懂得知府的意思,思索之后便直接上报“自缢身亡”,于是这一结论便一级一级上报到吏部。
按理说这件事到这里差不多就结束了,可是好巧不巧,嘉庆十四年的时候,李毓昌的叔叔李太清回到淮安想要整理李毓昌的遗物,在整理书籍的时候有张纸在书中掉出,上面写道“山阳知县冒赈以利陷毓昌,毓昌不敢受”等字样。结合李毓昌身上有血迹,且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在他死后不仅没有回家,还在淮安做了官等一系列令人称疑的迹象,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李太清一路到朝廷喊冤,自己的侄子惨遭陷害。而嘉庆本身便以厌恶贪污而著名,听闻此事更是勃然大怒,要求彻底查清。最终,王伸汉等人东窗事发,这件事也以王伸汉被判处斩刑,知府王毂被判处绞刑,李毓昌的随从凌迟处死的结果落下帷幕。
此案之奇就在于涉案人员官职之大,人员之多及作案手法发现的巧妙,并且集赈灾银、谋杀、诬告、进京告状等多种元素于一体。在当时也算是重大事件。虽然嘉庆勒令严查并且最终水落石出,结果也大快人心,但由于当时官民之风已经腐败至极,蛇鼠一窝,猫鼠同眠,恐怕就算是嘉庆,也有些力不从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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