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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的王爷能够罢免知府吗 有没有特殊情况存在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4分类:历史

  今天历史屋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清朝王爷可以直接罢免知府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朝的王爷理论上不可以罢免知府,但是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罢免知府的。

  要明白这个问题,可以先说明一下清朝的官制和宗室爵位制度。清朝的宗室爵位有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一共十二等,每等分为若干级。

  清朝的王爷是指清朝的亲王和郡王,和明朝的王爷一样,清朝的王爷也是两个等级。

  但是清朝的王爷和明朝的王爷还是有很多区别,比如明朝的王爷比较容易获得,只要是皇帝的儿子和亲王的儿子,都可以直接获得王爷爵位。换句话来说,明朝只要是皇帝的儿子必须是亲王打底(其中一位是皇帝),亲王的儿子是郡王打底(其中一位是继承亲王爵位)。

  而清朝的王爷爵位需要有功劳,才可以获得,即使是皇帝的儿子也是一样的,比如康熙皇帝的儿子,雍正继位前是亲王,八阿哥才是贝勒,其他的儿子也是亲王和郡王、贝勒、贝子都有。

  所以清朝的皇子不一定有很高的爵位,如果没有功劳或者不受皇帝待见,可能都没有爵位,比如乾隆皇帝的十二阿哥,因为母亲是乾隆讨厌的继后那拉氏,所以十二阿哥在乾隆朝,一直是光头阿哥,没有爵位。

  清朝这样做的原因也是吸取了明朝灭亡的原因,不让王爷爵位泛滥,有利于减轻朝廷的压力。清朝的爵位除了世袭罔替的,也就是除了十二个铁帽子王,其他爵位都是要降级的,也就是说即使继承爵位的后代一样会降级,亲王的儿子们,只有一个儿继承爵位成为郡王,其他儿子没有爵位,只能靠立功被皇帝封赏。

  所以在清朝能成为王爷(亲王和郡王)也是很难得,首先得是皇室,其次还得有功劳或者获得皇帝的喜爱。

  当然清朝的王爷和明朝的王爷也差不多,很少有能参与朝政的,不同的是明朝的王爷分封各地,清朝的王爷在京城里面。

  既然清朝的王爷很少参与朝政,那么任免知府就更加不大可能了,要知道知府是朝廷的从四品官员。知府的选任,皇帝是非常重视的,必须由皇帝亲自任命。

  顺治帝在位时期,他觉得:“知府乃吏治之本,若尽得其人,天下何患不治?”

  下令在京各衙门满汉堂上官及在外督抚,各举堪任知府一人,这样会有很多合适的人员备知府之用。

  后来皇帝基本上也都运用这样方式选拔任用知府,很多督抚还可以给皇帝举荐人才担任知府,但是督抚推荐给皇帝的官员,很难在本省担任知府。

  如果本省知府空缺,也不一定是巡抚推荐的人担任知府,有可能是京官外调任知府,这些都是为了防止巡抚掌握人事大权。

  还有一种就是京官外放。京官一些比知府低的司官,外放办法是将京察一等(守廉、才长、政勤、年富力强,并称职者)人员带领引见,第一次圈出者,复引见一次,再圈出者始以知府记名外放。这些决定权都在皇帝,吏部不可以自己做主,清朝的吏部确实权限很小。

  最后一种就是,论俸截取或推升为知府。

  这种就是京官中在一些岗位干到年限的,也可以外放知府,这是需要年限,给事中、御史要俸满三年,郎中两年俸满才可以外放知府。

  当然也有地方的同知(知府的副手,正五品)、直隶州知州(正五品)三年俸满,可推升知府,干得好可以早点提拔,这样的属于破格提拔。

  所以,知府的任命权是在皇帝,吏部或者督抚只有推荐权,最后结果如何还是得看皇帝的意思。

  其实罢免知府也一样,基本上就是地方的巡抚对知府进行考核,如果巡抚觉得知府不称职,可以上奏皇帝,然后皇帝一般都会尊重巡抚的意见,对知府进行罢免。

  有人说那巡抚的权力也太大了,但是巡抚在地方也不是一家独大,有总督、布政使、按察使等官员制约,这些都是地方大佬,都可以上奏皇帝,所以巡抚对知府的罢免只有一部分建议权,皇帝还会询问其他地方官吏,最后定夺。

  清朝的王爷呢?他们是不会到地方担任封疆大吏的,毕竟皇亲国戚,到地方主政,皇帝不会放心的。另外,也很少有王爷可以担任吏部尚书,根本没有管理官员的权限。再说清朝的吏部尚书权限也很少,他的权限被军机处分割了太多,高级官员任免全在皇帝手中。吏部尚书只对四品以下的低级官员有一定的权限。

  虽然清朝的王爷大部分都是无业游民,没有实权,但是也有极少数的王爷是有实权的,完全可以做到罢免知府。

  清朝是少数民族政权,清朝前期是满洲旗主和皇帝(大汗)共掌大权,比如努尔哈赤时期决定军国大事,都是由各旗旗主和满洲的贵族开会讨论,可以说这时候参与朝政的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们。

  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并且设立了“四大贝勒”管理朝政,这时候的后金还只是东北的割据势力,也没有完善的地方官员制度,可以说处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努尔哈赤时期的贝勒其实就相当于后来的亲王,毕竟这时候满人还没有入关,还没有亲王这种制度和称呼。

  皇太极登基后,建立了清朝,并且封了兄弟们为亲王,从此以后清朝开始步入封建社会,学习汉族的官员制度,设立六部。

  皇太极时期的亲王,权力还是比较大的,就像多尔衮直接就是吏部尚书,不过清朝没有入关时,估计是没有知府这个官职的,也不存在王爷可以任免知府的问题。

  清军刚入关后,此时皇太极已经驾崩,朝政被多尔衮控制,顺治帝只是一个傀儡,这时的多尔衮大权在握,可以直接左右朝廷官员,别说是知府,就是六部尚书,都不在话下,但这只是非常时刻,多尔衮是摄政王,已经不能用亲王来衡量。

  除了清朝前期的复杂情况下,清朝后期又出现了两位权力极大的摄政王,比如奕欣和载沣。

  恭亲王奕訢在帮慈禧夺权时立了大功,被封为议政王,首席军机大臣,辅佐新君,这个权力,罢免个知府还是很简单的,就是六部官员,奕訢也是由有很强的发言权,毕竟是首席军机大臣。

  还有清朝末期的摄政王载沣,小皇帝溥仪的父亲,权力也很大,袁世凯这样重臣都能开除回老家,别说一个知府了。

  但是以上这些都是有实权的王爷,对于没有职位的王爷,即使地位再高也没有用。

  虽然电视剧中会有很多王爷看到知府欺负百姓,直接出手罢免知府,很显然都是一些虚构的,实际上能罢免知府的王爷很少。

  另外,如果王爷担任钦差大臣,确实可以做到直接罢免知府,就像《雍正王朝》中的雍正,他和十三爷到江南赈灾,到了江南,直接就把扬州知府车铭给撤职了,换上了田文镜。

  按照理论上,雍正那时候才是贝勒,都不是王爷,直接罢免知府,更没有权限,但是不要忘了他是钦差大臣,皇帝给他了便宜行事的权力,知府这样的四品官完全可以直接就地处置!

  所以,清朝的王爷如果担任钦差大臣,是完全可以直接罢免知府的,但是这仅仅是电视剧,清朝的王爷很少有出京的机会,也很少有担任钦差大臣的,大多数王爷都是无业游民,皇帝也不会用王爷,像雍正重用十三爷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王爷都是只会享乐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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