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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龚:东汉中期名臣,任职严肃谨慎,痛恨宦官掌权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1分类:历史

  王龚,字伯宗,山阳郡高平县(今山东微山两城镇)人,东汉中期名臣。接下来历史屋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王龚出身豪族世家,最初被举孝廉,任青州刺史,因敢于弹劾贪赃的二千石官员,受汉安帝嘉奖,入朝任尚书。历任司隶校尉、汝南太守等职,他在汝南太守任上好才爱士,为政温和,颇受称赞。永建元年(126年),入朝任太仆,调任太常。后升任司空、太尉,任职严肃谨慎,不是公事不与州郡官员通信来往。他痛恨宦官掌权,上疏极言其祸害,反被众宦官诬陷,经大将军梁商出面救护,才得以免于获罪。永和五年(140年),王龚因老病而逊位,后于家中去世。

  人物生平

  好才爱士

  王龚最初被推举为孝廉,后经屡次升迁担任青州刺史。在任内,他上奏弹劾贪污的二千石官员(一般指太守、国相)数人,受到汉安帝刘祜的嘉奖,被征召入朝任尚书。

  建光元年(121年),王龚升任司隶校尉,于次年调任汝南郡太守。他为政主张温和,好才爱士,引进郡人黄宪、陈蕃等人。黄宪尽管不屈就,陈蕃却应命入仕。陈蕃性气高明,最初到太守府时,王龚没有立即召见他。他于是留了个字条就称病回去了,王龚发怒,要将陈蕃除名。汝南郡功曹袁阆要求见王龚,说:“听说《传》有言:‘人臣不为君所了解,不敢立于朝。’陈蕃既然是按贤者引见的,就不应当按非礼辞退。”王龚为之改容说:“是我的过失啊!”于是又很有礼貌地对待他。因此后进知名的人都敬佩王龚。

  恭慎任职

  永建元年(126年),王龚被征召入朝担任太仆,调任太常。

  永建四年(129年)九月,升任司空。阳嘉二年(133年)五月戊午,王龚因发生地震被罢免。

  永和元年(136年)十二月,王龚升任太尉,位列三公之首。他在任上严肃谨慎,如果不是公事,不与州郡官员通书信。他所辟举任命的,都是海内德高望重的长者。

  劾奏宦官

  王龚深深痛恨宦官专权,有志挽救这种局势。于是上书极言宦官的祸害,请顺帝放逐他们。宦官们都感到害怕,指使门客上奏诬蔑王龚有罪,顺帝命王龚及早亲自讲明真实情况。王龚以前的掾属李固当时任大将军梁商的从事中郎,痛恨宦官专权,上书极力陈述他们的罪状。李固向梁商上书说:“王公具有坚贞的节操,无端遭受奸佞的陷害,大家听说这个消息,无不为之叹息恐惧。以三公的尊严地位,没有前往司法部门为自己申辩诉冤的道理。即令他对朝廷稍有不满,往往让他自杀,所以,按照惯例,没有大逆不道之罪,不至于审问三公。假如王公突然发生其他意外,那朝廷就会蒙受谋害贤能的恶名,群臣就没有营救和保护忠良的气节了!俗话说:‘好人正处在患难之中,我们即使再饿,也顾不上吃饭。’这正是救人的时候。”梁商便立即向顺帝进言,事情才告平息。

  永和二年(137年),王龚因中常侍张昉等独揽朝廷大权,打算提出弹劾,要求顺帝诛杀他们。后由于宗族和亲戚中有人用前朝太尉杨震的遭遇进行劝阻,王龚这才作罢。

  免官去世

  王龚在职五年,于永和五年(140年)以因老且病为由辞职回家,最后在家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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