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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余庆:唐朝时期宰相,历居要职,其清廉节俭深为时人所称道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18分类:历史

  郑余庆(745年-820年),字居业,郑州荥阳(今河南荥阳)人,唐朝宰相。下面历史屋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郑余庆出身于荥阳郑氏北祖小白房,进士及第,早年曾入严震幕府,历任山南西道从事、殿中侍御史、兵部员外郎、库部郎中、翰林学士、工部侍郎,后以中书侍郎之职拜相,授同平章事,不久被贬为郴州司马。永贞元年(805年),郑余庆再次拜相,授尚书左丞、同平章事,因得罪权臣被贬为太子宾客。此后,他历任国子祭酒、河南尹、兵部尚书、太子少傅、山南西道节度使、太子少师、尚书左仆射、凤翔陇右节度使、司空,封荥阳郡公。元和十五年(820年),郑余庆进位司徒,并于同年病逝,追赠太保,谥号贞。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郑余庆年轻时勤奋好学,善做文章,在大历年间考中进士。建中四年(783年),郑余庆被山南西道节度使严震辟为幕僚,授为节度从事,累迁至殿中侍御史,后因父丧辞职。

  累官拜相

  贞元元年(785年),郑余庆被征召入朝,历任兵部员外郎、库部郎中,后被选为翰林学士。

  贞元十三年(797年),郑余庆改任工部侍郎,并主持吏部选官事务。当时,朝廷命御史中丞宇文邈、刑部侍郎张彧、大理寺卿郑云逵组成三司会审,与功德使判官诸葛述一同审理已被判令还俗的僧人出家案。朝臣都认为诸葛述只是一介小吏,不应与大臣一同审案。郑余庆上疏辩说,得到一致称赞。

  贞元十四年(798年),郑余庆升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他与度支使于䪹交好,对于䪹所奏之事皆表赞同,但于䪹不久却因罪被贬。唐德宗又打算将赈灾的物资发给禁军,却被中书省的官吏将消息泄露。郑余庆因此遭到追究,被贬为郴州司马。

  永贞元年(805年),唐顺宗继位,征拜郑余庆为尚书左丞。同年八月,唐宪宗继位,又擢升郑余庆为同平章事。当时,中书主书滑涣与内官典枢密刘光琦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宰相杜佑、郑絪都对他们加以姑息,但郑余庆却在议事时当众斥责滑涣。

  元和元年(806年),郑余庆被免去宰相之职,贬为太子宾客。八月,滑涣贪赃事发,被赐死。唐宪宗听闻郑余庆斥责滑涣之事,对他非常敬重,改任他为国子祭酒,后拜河南尹。

  历居要职

  郑余庆两次拜相,罢免均非大过,其清廉节俭深为时人所称道。他先后在中央和地方任职,更是德高望重,评议朝政得失,所言必定成为准则。元和三年(808年),郑余庆代理兵部尚书之职,并兼任东都留守。

  元和六年(811年),郑余庆被正式任命为兵部尚书,并为病逝的太子李宁撰写《惠昭太子哀册》。后来,医工崔环由淮南小将被擢升为黄州司马。郑余庆认为诸道散将不能无故便被授为五品正员官,而且当时并无缺职,遂将敕令封还,因此被改任为太子少傅(虚职),并兼任太常寺卿。

  元和九年(814年),郑余庆被拜为检校右仆射,兼任兴元尹,并充任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

  元和十二年(817年),唐宪宗加授郑余庆为太子少师。此时,郑余庆已年过七旬。他认为自己已到致仕年纪,便上表朝廷,请求退休,却被唐宪宗驳回。

  元和十三年(818年),郑余庆改任尚书左仆射,并因谙熟典章,被任命为详定使。他引韩愈、李程为副使,崔郾、陈佩、杨嗣复、庾敬休为判官,对朝廷仪制、吉凶五礼加以修定。不久,郑余庆改任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

  晚年生活

  元和十四年(819年),郑余庆兼任太子少师、检校司空,赐爵荥阳郡公,并充任国子祭酒。他见太学荒废日久、生员欠缺,便上奏朝廷,请求以文官俸禄修缮两京国子监。

  元和十五年(820年),唐宪宗暴死,唐穆宗继位。郑余庆因曾任穆宗的东宫属官,得以进位检校司徒,深受荣宠。同年十一月,郑余庆病逝,终年七十五岁,追赠太保、谥号为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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