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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光庭任相期间有哪些成就?有哪些与他相关的轶事典故?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4分类:历史

  裴光庭(676年-733年),字连城,绛州闻喜(今山西省闻喜县)人。唐朝宰相,右卫大将军裴行俭之子。 接下来历史屋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裴光庭出身河东裴氏中眷房,以门荫入仕,历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马、司门郎中、兵部郎中等职。任职期间建议突厥参与封禅,迁鸿胪少卿,拜兵部侍郎。开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授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次年迁侍中,裴光庭任相期间,提出“循资格”,以资历作为擢用官吏的标准,还建议向吐蕃传播中原典籍,监修国史,后封正平县男。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时年五十八岁,追赠太师,谥号忠献。

  主要成就

  裴光庭任相期间,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资历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称为“循资格”。

  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没有才能的只能长期担任低职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资格二十年之久也没有得到任何官职。裴光庭拜相后,进献《循资格》,提出选用各级官吏,以年资为擢用官吏的条件,不论有无才能,资历满后就可升官。

  《循资格》对于各种官职的任职年限和晋级方式都有严格规定,不得逾越,只要不犯错误,都会有升无降。这让因才能平庸而长期得不到升迁的官员欣喜不已,纷纷称其为“圣书”,但才俊之士却无不怨叹。 裴光庭去世后,“循资格”被中书令萧嵩叫停,他所提拔的官吏也都被罢为外职。

  轶事典故

  裴光庭担任宰相时,兼任吏部尚书,让门下主事阎麟之主掌选官事务。凡是阎麟之裁决的,裴光庭都会同意。时人都称“麟之口,光庭手”,意思是说阎麟之一开口说出意见,裴光庭就会下笔批准。

  人物评价

  刘昫:①光庭沉静少言,寡于交游,既历清要,时人初未许之。及在职,公务修整,众方叹伏焉。②正平铨藻吏能,文学政事,颇有深识。而前史讥其谬谥,有涉陈寿短武侯应变之论乎!非通论也。

  洪迈: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姚以二子及亲吏受赂,其罢犹有说,宋但以严禁恶钱及疾负罪而妄诉不已者,明皇用优人戏言而罢之,二公终身不复用。宋公罢相时,年才五十八,后十七年乃薨。继之者如张嘉贞、张说、源乾曜、王晙、宇文融、裴光庭、萧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

  顾炎武: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者,资格之人众也。夫资格之法起于后魏崔亮,而复行之于唐之裴光庭,是二子者,其当世固已罪之,不待后人之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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