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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则: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任澧州刺史时颇有政绩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5分类:历史

  李元则(620年 - 651年),字彝,唐朝宗室大臣,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母为王才人。 下面历史屋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武德四年(621年),出任婺州刺史,封为荆王。贞观十年(637年),为遂州都督,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不久就因为所穿的冠服过于奢侈僭越免官,十七年,任澧州刺史,改变过往的作风,励精图治,颇有政绩。永徽三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谥号为“思”,陪葬于献陵。

  人物生平

  生年不详,从异母兄李元嘉生年推断,当在619年至621年间。621年,封荆王,633年,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因为所穿冠服位阶僭越,而免官。643年,任澧州刺史,态度改变,开始精励政务,名声显著。 651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思。唐高宗登望春宫望其灵车,恸哭失声。 无子,过继霍王李元轨之子李绚为后,龙朔年间李绚为南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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