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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宰相蔡确简介: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6分类:历史

  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继五代十国之后的朝代,传九位皇帝,享国167年。与南宋合称宋朝,又称两宋,因皇室姓赵,也称赵宋。下面历史屋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蔡确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蔡确(1037年—1093年),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北宋大臣,哲宗朝宰相,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任邠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知府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人物生平

  蔡确,字持正,是泉州晋江人,父亲蔡黄裳时为陈州录事参军,年逾七十,宰相陈执中出知陈州,发现他无法处理政务,就想让他辞职,蔡黄裳因家中贫苦,要养家糊口而不愿意辞官。陈执中说:“你如果不自己请求辞职,我也一定会向朝廷上疏解除你的职务。”蔡黄裳不得已,只得上表辞官。一家人流落在陈州。生活十分贫苦,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蔡确考中了进士。

  蔡确十分聪慧,崇尚气节,不拘小节。后中仁宗嘉祐四年科进士,调任邠州司理参军,因受贿被告发。陕西路都转运使薛向巡视陕西时,想治他的罪,见他仪表秀伟,召他谈话,认为他很不寻常,反而更加称赞他。

  韩绛任陕西宣抚使时巡视地方,蔡确设宴款待,作诗称赞韩绛是:儒苑昔推唐吏部,将坛今拜汉淮阴。韩绛好高兴认为他很有才干,于是把他推荐给自己的弟弟开封知府韩维,被韩维任命为管干右厢公事,不久韩维因被杨桧弹劾而出知外郡,反对变法的刘庠接任开封知府。旧制新知府上任,衙中属官当行庭参之礼,即文武官员小跑进官厅,向新知府跪拜。如果是文官,知府就站着接受此礼。若是武职,则还要自报官衔姓名,知府坐着受礼。蔡确认为此礼不合,而不肯行庭参之礼,刘庠责问他为何不行礼。蔡确答道“为什么要庭参?”刘庠说道:“百多年来都有这样的先例”。蔡确说:“唐末五代时,藩镇的掾属都是节度使自己征辟的,因此才有庭参的礼仪。太祖开国后其他地方就废止不用了,本朝太宗和真宗即位前都曾任过开封府尹,当时府中属官与之尊卑太殊,因此开封府还有此礼,如今同朝为臣,在陛下一同侍奉皇帝,虽然是先例却也不能再用。”刘庠不能反驳,只得向皇帝弹劾他。蔡确于是自请解除官职。

  宋神宗和王安石听说这事后都很欣赏他,神宗称赞蔡确熟悉典故,王安石推荐蔡确为三班主簿,又因为受到邓绾的举荐,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熙宁六年(1073年),王韶开拓熙河,公费使用过多。秦凤路兵马都总管郭逵弹劾他的罪状,朝廷下诏让杜纯查案,杜纯查证后上奏说:“王韶使用的公款出入不明,无法查勘”。王安石认为他所言不实,又派遣了蔡确复查,蔡确奉命办案,为王韶陈述了冤情。正是蔡确的公正办案,保证了王韶开拓河湟之事不致中断,在第二年攻下河、宕、岷、叠、洮五州,拓地两千里。神宗在接受群臣朝贺时,高兴地解下玉带赐给王安石。不久王安石依照惯例乘马入宣德门却被卫士打下了马,王安石请皇帝依法处置。蔡确上疏谈论王安石的错误。加直集贤院,迁侍御史知杂事。

  范子渊疏浚黄河工程,知制诰熊本巡察后发现不对劲,被范子渊弹劾,蔡确弹劾熊本党附文彦博,熊本被罢黜,蔡确代替他为知制诰、知谏院兼判司农寺。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罢相,由吴充接任。三司使沈括拜见吴充谈论免役法在两浙路的实行不利于民,应当加以更易。蔡确上疏弹劾:“沈括既然觉得免役法需要变更,为什么当年不在他检正察访的时候说,现在却在不属于他管的时候说?他身为近臣,既然眼见朝廷的法令有不当之处,却不公开在朝廷上说出来反而在私底下告诉宰执大臣?他岂是为了朝廷好,只是想要依附大臣,为自己的利益着想罢了。他这是觉得王安石罢相了,新法就可以动摇了。希望陛下对他加以治罪”。沈括因此被贬黜为宣州知州。

  相州有三个人以“劫盗杀人”的罪名被当地判处为死罪。但审刑院经过复查后发现这是个错判了的案子,其中的两名从犯不应当被判处死罪。便要求相州改判,但此时两名从犯都已经被处决了。此事牵连到了审理此案的相州观察判官陈安民,陈安民的亲姐姐是文彦博儿子文及甫的生母,而文及甫是左相吴充的女婿。于是陈安民为了消灾弭祸,一面让下属用钱贿赂大理寺上下官员,一面让文及甫请吴充之子吴安持帮忙。蔡确认为事关大臣,不是开封府可以了结的,于是移交给了御史台,杜绝了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后来,右相王珪力荐蔡确参与审理(史书说他“锻炼成狱”,成了他被污为奸臣的证据之一。) 因此事,蔡确被擢升为御史中丞、领司农寺,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左相吴充想废止新法,蔡确说:“曹参与萧何有矛盾,等到曹参代替萧何为相,却遵从萧何指定的法令。现在陛下主持变法,怎么能允许吴充因与王安石的私怨而废除呢?”

  元丰五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元丰改制,此为右宰相官名即次相)。当时富弼居住在西京洛阳,上疏说蔡确是小人,不可以重用。当初议定官制时,大致是仿照《唐六典》,不论事情大小,都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分班奏事,权归中书省。蔡确对王珪说:“您任宰执这么长时间,必然会是中书令。”王珪深信不疑。蔡确却对皇帝说:“三省的长官位高权重,不需要设置长官,只需要让左右仆射分别兼任两省侍郎就可以了。”皇帝认为他说的很对。因此蔡确名义上是次相,实际上却大权在握,王珪虽然是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神宗元丰改制,此为左宰相官名即首相),但也只能拱手听命罢了。皇帝虽然按照顺序任命王珪、蔡确为相,却不加以礼重,多次因为小错对他们处以罚金。每次受罚就去宫门谢罪。宰相受罚金并去宫门谢罪,是前所未有的,人们都认为这事可耻。

  哲宗即位(1086年),转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时宣仁太后(安徽蒙城人)垂帘主政,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韩缜(韩绛弟)为右相,并用韩缜两个侄子为列卿,与蔡确相抗衡。蔡确在担任神宗的山陵使时,灵车出发的前天晚上,他不在外住宿,在路上又不侍从。回来后,还不请罪。御史刘挚、王岩叟接连弹劾他,说蔡确有十个应该罢职的理由:“在熙宁、元丰年间,冤假错案和苛政,蔡确由头至尾都参与了。到如今才对人说:‘蔡确当时哪敢说什么!’他的意图是想巩固自己的地位,反把过错归于先帝了。”接着,保守派陆续返朝廷,司马光、吕公著被任用后,要全面废除新法。蔡确不让,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那是自己建议实行的。但是,他终单拳难敌众手,元祐元年闰二月,被罢为观文殿学士、知陈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第二年,因他弟弟蔡硕的事被削夺官职,转任安州(今湖北安陆),又转任邓州(今河南省邓州市)。 又因《游车盖亭》诗语涉讥讪朝廷而被追贬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后卒于贬所。

  绍圣元年,冯京去世,哲宗临奠。蔡确的儿子蔡渭,是冯京的女婿,在丧礼上向哲宗诉冤。第二天,哲宗下诏恢复蔡确为正议大夫。绍圣二年,赠太师,谥曰忠怀,派使者保护他的棺椁下葬,又在京城赏赐宅第。崇宁初年,配飨哲宗庙庭。蔡京请徽宗手书“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相蔡确之墓”赏赐给他家。蔡京和太宰郑居中不合,郑居中因遭家丧而离职,蔡京怕他被重新起用,郑居中是王珪的女婿。当时蔡渭改名为蔡懋,蔡京让他重管先前的政事,来阻止郑居中,于是追封蔡确为清源郡王,皇上亲自书写他的碑文,立在墓前。蔡懋也被升为同知枢密院事,蔡确的二儿子蔡庄为从官,蔡确的弟弟蔡硕,被赠为待制,他的女儿都被超升封爵,众女婿都当了官,贵宠震动当世。

  宋高宗即位后,下诏列举群奸的罪状,追贬蔡确为武泰军节度副使,把蔡懋流放到英州,把给蔡确的一切恩惠全部削夺,天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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