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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时,秦始皇坑杀的到底是什么人?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33分类:历史

  今天历史屋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秦始皇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焚书坑儒”可以说是秦始皇被称为“暴君”的重要罪行之一,一直以来关于“坑儒”中的儒生,到底是指儒士,还是术士,目前仍有争论,更为要命的是,《史记》关于此段的记载,并未准确指出坑杀目标。因此,要搞清秦始皇坑杀的到底是什么人,我们目前只能根据秦始皇“坑儒”的原因进行推测。

  秦始皇“坑儒”的原因,术士逃走后非议朝政

  秦始皇为何要“坑儒”,这件事情还得从秦始皇“焚书”事件讲起。彼时,由于秦国推行中央集权统治,地方官员直接由中央朝廷派遣,而当时又没有诞生出配套的官员选拔制度,因此便等于断送了法家以外学子的上升通道,自然引起了大量知识分子的反对。

  秦始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秦始皇设立了“博士”职位,以各学派声望卓著的士子充任,虽不具有实权,却可以参议朝政。不过,此举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但显然无法令各学派士子满意,因此虽有不少人充任博士,但态度却极为怠慢,参议朝政时一言不发,却又在私下对朝政议论纷纷。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摆酒设宴,七十余位官吏、博士上前献酒颂祝寿词。在仆射周青臣上前歌颂了一番秦始皇的功德后,齐人淳于越上前,然而他非但没有称颂之意,反而对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制再次展开抨击,并重提分封制。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虽然对于淳于越的言论极为反感,但却未当场斥责,而是交由朝臣廷议,结果丞相李斯上前不但对淳于越的言论予以了驳斥,同时提出了著名的“焚书”建议,即将除秦国史书之外的列国史书,以及除博士官保留的《诗经》、《书经》及诸子百家之书全部焚毁,医药、卜筮、农业等技术类书籍不在焚毁之列。李斯的这个建议其实就是以暴力手段达到思想的统一,从而防止这些知识分子随意在街头巷尾非议朝政,而面对这个提议,秦始皇最终表示了同意。

  然而,就在秦始皇下令焚书的次年,颇受秦始皇重用的侯生、卢生两位术士,不仅逃走了,而且在逃跑之余,还说了一大堆非议秦始皇的话,结果再度触怒秦始皇,“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秦始皇本纪》)

  关于秦始皇下令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的原因,《秦始皇本纪》中有着明确记载,“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也就是说促使秦始皇动了杀心的,并非术士的逃跑,而是他们再度对朝政尤其是自己本人的非议,这才诛杀犯禁者以儆效尤。

  秦始皇坑杀的犯禁者,到底是儒生还是术士

  从以上记载不难看出,“坑儒”事件虽然是因侯生、卢生两位术士的逃亡所引发的,不过这个“犯禁者”到底是指儒生还是术士,至今却仍然存在着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秦始皇坑杀的就是方士。这种观点认为,既然“坑儒”事件是因侯生、卢生的逃跑引发的,那么秦始皇一怒之下,坑杀当时还在咸阳的所有术士,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毕竟,当时秦始皇为寻找长生不老药,不仅花费了大量金银钱财,且对这些术士极为礼遇,如今这些术士不仅逃跑,还敢非议朝政,自然会惹怒秦始皇,且《史记·儒林列传》中明确有“坑术士”的记载。例如著名文化学者王立群便是持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秦始皇坑杀的乃是儒士。而这种观点同样分为两派,其中一派认为术士的“术”乃是通假字,“术”通“述”,而古代学者遵从孔子的“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因此儒生也可以被称为“述士”。另外一派则认为,犯禁者显然是指那些违反了前一年“焚书”制度,私下抨击朝政和私藏书籍者,而这些人主要便是以儒家学派为主的知识分子,因而虽然引发事件的是术士,但被诛杀的却是儒生。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术士和儒生皆有。这种观点认为,既然秦始皇诛杀的是“犯禁者”,那么自然不会太过重视学派划分,而是以其是否违反禁令为标准,因此不论认为坑杀术士还是坑杀儒生都太过绝对,因而认为秦始皇坑杀的既有儒生,也有术士。例如《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便持这种观点。

  而在以上三种观点中,个人认为第三种观点最为合理,“坑儒”事件虽然是由术士引发,但其实“坑儒”事件可以看作是“焚书”事件的延续,且让秦始皇做出坑杀决定的,仍然是违反“焚书”制度者,因此应该是既有术士,也有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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