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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都察院有何区别?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2022-09-09浏览:30分类:历史

  过去中国历史中,明、清两朝的制度,有很多共通的地方。因为清朝入关后,基本继承明朝制度,并做出适当变更。朝廷中枢的六部、宗人府、都察院,地方上的总督、巡抚,都是沿袭明朝制度的变化。比较特别的是内务府。清朝内务府起源自八旗自身的习俗。

  当年关外时,八旗贵族为了在战争之余,处理好家事,都会把家事交给包衣(奴仆)。皇太极称帝登上皇位后,依据这一惯例,设立内务府,协助皇室处理宫廷事务。

  因为内务府只有清朝才设立。所以,要对比内务府与都察院的不同,还要把它们同时放到清朝历史的框架中进行分析。

  先来介绍下内务府。作为处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内务府所涉及的事务,极为繁杂。从皇帝的日常起居,各处皇家庄园土地收入,宫中太监宫女的生活琐事,以及众多包衣的管理,全都由内务府负责。换句话说,它必须保证皇帝生活的绝对安全舒适,至少在内务府管辖范围内不会出事。

  正因为这个位置的重要,清朝时,能担内务府总管的,必须是满族王公大臣。虽然只是管理皇帝家事,但朝廷给内务府总管的官阶极高,位居正二品,跟一般地方总督,属于相同级别的官阶。

  如果说内务府是负责皇帝家事,那都察院所承担的,就是朝廷国事。清朝设立都察院的历史,可以追述到皇太极时期。跟内务府很相似的一点在于,设立这些机构,就是为了皇帝把大权抓在自己手里。

  皇太极设立内务府时,清朝正处于从努尔哈赤过渡而来的阶段。当时清朝规定,如果是打仗获得财物,都要由八旗贵族,一同分配。黄金珍宝被贵族拿走,其余财物分给普通将士。如果按照这套制度走,皇太极即便登上皇位,对财政大权也没有足够的说话分量。

  设立内务府后,就可以把这些财物的分配权收到皇帝手中。这个做法,可以很容易让皇帝用赏赐财物来获得人心,办事说话也更有分量。

  而都察院的主要职能,就是要监察皇帝以下,包括亲王贝勒在内的皇族宗室,以及文武大小官员。管辖范围极广。皇太极设立都察院后,就可以把那些犯法,以及对皇帝不尊重的大臣,统统抓起来。

  在设立之初,皇太极就曾亲口说道:“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直言无隐。”(如果是政事上出现荒谬的地方,以及贝勒、大臣中出现骄纵放肆,轻慢皇帝,贪酷不清,无礼妄行的人,允许向皇帝直言)

  到了入关以后,随着疆域的扩大,为了更好的管辖地方。都察院除了在地方设立机构外,一般还让总督、巡抚兼任右都御史、右都副御史的职位。让朝廷官员,都可以纳入监察当中。

  不过,在皇太极设立都察院的时候,它跟内务府之间是没有太多联系。毕竟,如果让都察院拥有监督内务府的权力,其实是等于皇帝把自己的家事,也交给大臣监督。而且,当时内务府的机构,也没那么复杂。

  但是,到了入关以后,内务府设立的机构越加繁杂。它把所有的事务,都由内部自己处理。甚至包括太监升降赏罚。清朝时,内务府机构达到五十多个,常设官员三千余人。

  这种情况下,都察院的监察就可以派上大作用。内务府管的是皇帝家事,中间又涉及到很多钱粮往来。康熙、雍正时期,户部需要经常给内务府拨款。每次都是数十万两。

  到了乾隆时,内务府较为富裕,每年收入达上百万两。如此巨额的银两,如果不监督,就很可能酿成巨腐。对于皇帝而言,绝对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但是,康熙时期,朝廷一直有内乱战事,后期又有储君之争,根本无力顾及内务府。

  直到雍正年间,朝廷才开始推行较大规模的改制。雍正二年,朝廷专门在都察院设立内务府御史,用来专门稽查内务府。

  从此,都察院就有名正言顺的职权,可以对内务府进行监察。这个做法,确实可以让内务府收敛很多。毕竟有人看着,总不能光明正大的拿。可是,到了晚清时,随着皇室宫廷的奢侈腐败,都察院对内务府的监察,往往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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