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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年间科场舞弊案柏葰分文未收,为何事发被斩?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7分类:历史

  今天历史屋小编为大家带来咸丰年间科场舞弊案,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存在量刑过重的问题。

  清朝到了咸丰皇帝当政的时候早已破败不堪,朝野百弊丛生,官员因循守旧,坚守“多磕头少说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宗旨,国家机器运转不灵,一派衰败景象!

  此时咸丰皇帝正想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的人才。却不料在这种时候,咸丰脚下的北京却发生了清朝历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件。

  事件起因与经过。

  考生罗鸿绎想通过科举考试来谋个前途,自知没有这个实力就想通过舞弊买同考官来实现这目的。为此他找到了同乡人李鹤龄。李鹤龄以为自己会被皇帝派去主持考试工作,帮他拿个举人应该是小菜一碟,就没有推辞应承下来了,罗鸿绎还答应事成之后支付白银五百两。

  不久顺天考场的考官安排都下来了,其中并没有李鹤龄。于是李鹤龄就去找到考场同考官浦安,希望他能网开一面,浦安也抹不开面子就答应了。在阅卷的时候找到了罗鸿绎的考卷,即使文采不够也给他写了很好的评语送去给主考官柏葰审阅。

  柏葰自然看出来考卷不合格,没有达到录取标准,就派家丁前去和浦安解释,把试卷打入另册(没有被录取)。

  万不料家丁(柏葰的心腹)回来的时候却帮浦安说话,认为柏葰应该给同僚一个面子,况且试卷也不求一个好名次,只要过线就行。柏葰一时没有把持住,也认为因为这点小事与人交恶不划算,就照办了,给了罗鸿绎一个二百三十八名的举人。

  事成之后罗鸿绎果然支付了五百两银子,李鹤龄自己留了两百两,浦安拿了三百两,柏葰分文未得。

  结果如何?

  此事东窗事发之后,罗鸿绎、李鹤龄、家丁、浦安、柏葰都被捕入狱。家丁不久还死在了狱中。

  按照顺治皇帝“科场舞弊一律处死”的祖制,罗鸿绎、李鹤龄、浦安三人处死没有争议,但是大家普遍觉得柏葰不应该判处死刑,原因有二

  一:柏葰并没有受贿,只是因为面子问题而协助考生舞弊,应该从轻处理。再者下属犯法柏葰顶多负有失察、渎职之罪,最多也就罢免他的官职,罪不致死。

  二:柏葰位高权重,历任协办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安说他这个级别的官员只要不谋反是没有死罪的了,而且按照《大清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柏葰与“贤、能、功、贵”都能搭边,因此也不应该给他判死刑。

  但是咸丰皇帝接受了肃顺“严刑峻法”的建议,对四人皆判处了死刑,柏葰成为有清一代唯一一位因为科场舞弊被处死的大学士。

  情虽可原,法难宽宥,言念及此,不仅垂泪。—《清文宗实录》

  可见在情感上咸丰还是希望保柏葰一条命的,但法不容情。

  此案之后还牵扯了数十人,纷纷被流放、撤职、降级、罚俸,此案处理的人数之多,官员级别之高在清朝都是史无前例的。

  该如何评价?

  我认为戊午科场案的处置是非常恰当的,清朝到了道光、咸丰年间官员都对科场舞弊见怪不怪,舞弊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而此事的处理对肃清晚清时代的科举考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让晚清科场焕然一新。

  自此,司文衡者凛凛畏法,科场清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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