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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的“首崇满洲”指什么?具体体现在哪些表现?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23分类:历史

  所谓的“首崇满洲”,就是指清朝时期坚持满人第一位的原则,不仅清王朝政权为满人所把控,朝廷内的各大要职也由满人所担任。“首崇满人”政策形成于满清入关以前,据记载最早倡导者为努尔哈赤,他曾推行过“诛戮汉人,抚养满洲”的政策,皇太极即位后,也强调满人占最高统治地位的政策。入主中原后,顺治皇帝曾明确提出“首崇满洲”的概念,顺治朝也将“首崇满洲”这一政策贯彻开来。

  之所以要推行“首崇满洲”政策,最主要原因与奖励功勋、巩固满族统治地位有关,顺治皇帝曾解释道:“太祖、太宗创业开基,收服诸国,朕入关讨贼,除暴救民,平定中原,统一四海,悉赖满洲兵力,建功最多,劳苦实甚!”满清入关后,为了统治和管理好国家,必须依靠汉族、蒙古族等的力量,甚至有些汉族人士能力要胜过满族,为了清朝统治者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处处给予对满族人的特权,以提高满族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地位。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清朝统治者处处“首崇满洲”,但官方的话语体系却一再强调一视同仁,顺治曾说:“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

  清初,“首崇满族”体现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重要官职多为满人所占,而且在处理一些重大事务时,汉人都无权过问。这一现象也在史书中有所记载:“株连穷治,天下嚣然,而圈地建营房,凡涉旗务,汉大臣莫敢置喙。”清朝选官,有明显的满汉畛域,一般要在保证满人优先的基础上才兼用汉官,而且同职的满汉官员,满人地位和权力都要更高。甚至对于重要职位,只任用满人,比如皇家宗室除督抚藩臬等封疆大吏之外,道以下的外任官以汉官级别低而不许担任。此外,一旦满汉官员都犯了罪,量刑表现也不一样,满人犯罪不归地方司法机关审理,而且拥有“减等”、“换刑”等特权。

  不仅中枢权力机构鲜有满族之外的人任职,有清一代,理藩院也始终没有汉人在其中任过职,对于满汉大臣的这一差别,乾隆皇帝曾说:“本朝军务,例属之满洲大臣者,非谓汉人即当优游局外也.第以满洲大臣,夙娴军旅,远胜汉人。国家因能授任,期于公事有济。”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乾隆皇帝对满人的重用与对汉人的轻视。因而乾隆时期曾下令封疆大吏和各地驻防八旗的将军、副都统、参赞大臣等职均由旗人独揽。而且,对于各机构最重要的“掌印权”也不许汉人染指,清朝时期各部院的掌印权大多落于旗人之手。

  “首崇满洲”还表现在科举上,旗人享有科举考试的特权,顺治年间曾规定进士上榜的人数,并单列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汉军,满人在文科科举中有固定的录取名额,至于翻译科的考试,则更是满人的专有。即便汉人通过了科举考试,但在升迁上远不如满人:“满人以笔贴式出身,可封至大学士。汉人则非翰林出身,不能及此。”正是满汉之间的悬殊差距,满洲大臣经常看不起汉大臣,诋毁、侮辱之事时有发生,顺治十六年(1659年)就曾发生过满洲学士麻勒吉当众斥责直隶总督张元锡,张不堪其辱而自杀的事件。

  “首崇满洲”的现象在清朝中前期尤为普遍,汉人大臣长期处于被压制的地位,一直到了清末,以曾国藩、李鸿章等为代表的汉大臣势力崛起,清朝不得不借助他们的力量来维持统治,自此“首崇满洲”的局面才有了一些缓解,但清末立宪时期的“皇族内阁”仍表明“首崇满洲”的思想在清王朝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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