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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若昭写的【女论语】主要内容是什么?造成了哪些影响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33分类:历史

  从汉朝班昭写《女诫》以后,唐朝出了一本宣扬女教的书——《女论语》,作者是宋廷棻的女儿宋若昭。宋廷棻一共有五个女儿:若华、若昭、若伦、若宪、若荀,个个都是聪慧可人,玉洁冰清。

  唐德宗很喜欢这五位大家闺秀,在与臣子们讨论经史文章之时,常会邀请她们参加,后来,四个女儿都嫁给了唐德宗,只有若昭不想嫁人。德宗尊她为女学士,教导皇子公主读书,号为宫师,《女论语》一书多半出自若昭之手,她也参考了其他姐妹们的意见。

  《女论语》中为妇女订下很多规矩,比起班昭的《女诫》更加详尽繁琐,例如“立身”章中说:“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走路不要回头,讲话不要掀唇,坐下来不要摇晃膝盖,站起来不要摇动裙子,高兴的时候不要大笑,生气的时候不要提高声音。男子女子要严加分开,不可偷窥外壁,不许走出外庭,凡是外出,一定要掩面遮脸,别让人看到了。”总而言之,《女论语》中强调的是羞羞怯怯,藏藏掩掩,宋若昭以为如此才是女子立身之道。

  《女论语》中规矩虽然不少,但是唐朝一般风气比较开放,公主再嫁者高达二十三人,唐朝公主的气焰高张和妇德不修,多半让人退避三舍,不敢领教。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他女儿先嫁李氏,再嫁樊氏,可见唐代读书人也没有特意强调贞节。

  唐朝有一个妒忌的故事,十分有趣,值得一提:唐朝大臣任瓌,素来以怕老婆而著名,唐太宗一向与臣子私人感情深厚,他有意为任瓌解除这个烦恼。于是,有一天,唐太宗把任瓌的妻子找来,对她说:“妇人妒忌,合当七出(七种可以和妻子离婚的理由),你如果能改过,也就算了,否则,你得喝下这杯毒酒。”

  岂料任瓌的老婆,大剌剌地回答:“妾不能改妒,请饮酒。”话没说完,拿起酒就咕嘟咕嘟全喝光了。回到家里,她与家人诀别番,准备等死。谁晓得,等了半天,好端端的,根本没事。原来,唐太宗请她喝的是醋,不是毒酒。据说,这就是“吃醋”代表妒忌的由来。

  任瓌妻子不死,他又没好日子过了。杜正伦嘲笑任瓌,任瓌故意做出一副怕怕的可怜相道:“妇人的确可怕,初娶进门,端坐如菩萨,岂有人不怕菩萨?等到生儿育女,像只大虫(老虎),岂有人不怕大虫?妇女老了面皱如鬼,哪有人不怕鬼?”任瓌的难听之言,也许可以代表唐朝的妇女还是挺有权威的。为什么到了宋朝,女权特别低落?其实,宋朝初年,贞节的观念并不十分牢固。

  宋初大儒范仲淹,他母亲改嫁朱家,他曾经改名朱说。他儿子范纯祐早死,他就把儿媳妇嫁给了门生王陶,甚且,他订下的《义庄田约》,也有给寡妇再嫁的用费,丝毫没有要寡妇守节的观念。

  王安石的观念,与范仲淹差不多,他的二儿子王雱,在太常寺当太祝,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王雱娶了同郡女庞氏为妻,过了一年,生了一个儿子,王雱左看右看,觉得这个儿子不像自已,千方百计要把小孩害死,最后小孩果然给吓死了,王雱还是与庞氏吵闹不休,王安石眼看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做主把儿媳妇嫁给别人。

  自理学兴起之后,道学先生开始大力提倡贞节观念。有人问伊川先生:“按照道理,男子不应娶孀妇,你的看法如何?”“当然,寡妇再嫁便是失节,若是娶一个失节者为妻,本身也失节了。”“那么,孀妇若是贫穷无依,能否再嫁?”伊川先生笃定道:“饿死是一件极小的事,失节是一件极大的事。”这便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语的由来。

  伊川先生不但反对寡妇再嫁,并且还主张男子可以出妻(把妻子赶出家门)。有人问他:“可以出妻吗?”他答以:“妻若是不贤,为何不能逐出家门?今人以为出妻是丑行,不知孔子门人子思也曾出妻也。”理学先生把妻子对丈夫,看成臣子对国君,宋儒既对皇上忠心耿耿,自然妻妾也该对夫君百依百顺。

  宋代女权一落千丈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缠足普遍,缠足到底起于何时,说法不一,不过一般认为是南唐李后主时,后宫窅娘用布缠足,弯曲成新月状,在金莲上婆娑起舞,步步生莲花,有如凌波仙子也。

  宋朝国势不振,重文轻武,连男子都是文绉绉的如妇人状,他们所欣赏的女子当然是弱不胜衣,娇娇滴滴,纤纤作细步的,女子既然行走不便,益发缺少独立的能力。在宋儒鼓吹,尤其是朱熹提倡之下,宋代妇女对贞节观念十分执着,史书上记载了许许多多女子为保全贞节,不惜一死的血迹斑斑的故事。

  宋代妇女贞节观念,对后世影响甚大,不但要拼死守节操,连皮肤手臂,也绝不能与男子接触,例如,元朝大德十年(1306年),马氏乳生溃烂,情况危急,马氏坚持:“我是杨家寡妇,此疾不能见男子”竟然不肯治病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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