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结婚时为何要喝“撵脚酒” 吃“排家饭”
作者:必看知识点日期:1970-01-01浏览:36分类:历史
花垣苗族姑娘出嫁时,在姑娘出嫁的这一天,女方家把同族兄弟姐妹或亲戚,一同邀去新郎家,这叫吃“撵脚酒”,意为随新娘去新郎家作客。新郎家把这些客人尊称为“正客”而奉为上宾,而把自己的亲戚称为“副客”。新郎家对“正客”招待倍加殷勤、周到,一般都要留宿3-5晚以上;而“副客”住上1晚以后,第二天就各自回家了。“副客”并不因主人厚彼薄此而闹意见,反而认为这种有“级别”的接待方式是天经地义的。
客人在新郎作客时,第二天要由新郎家同宗兄弟轮流请客人吃饭,这叫吃“排家饭”。这种仪式保留了苗族原始氏族公社的遗风。它体现了苗族的好客和兄弟间团结友好,互相帮助,亲密无间的真挚感情。兄弟们虽然花费了一些钱米,可是并不觉得这是“上当吃亏”或是“额外负担”,反而认为是一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常常为有这样的机会感到开心和荣耀。
跟随新娘来的“正客”中的青年后生在吃饭时,总有新郎族中的姑娘“伺候”。姑娘们很有心计,对自己中意的小伙子,她们总是“关怀备至”,总是抓准火候,往往在客人快要吃饱饭时猛然往其碗中添上一大碗肥肉或米饭,使客人防不胜防,有口难咽。
饭和菜倒直碗后,不能倒掉,只得硬着头皮将饭菜吃光。如果实在吃不下,便当众出丑,在宾客的哄笑声中,小伙子满面羞容,老老实实地将剩下的饭或菜用手巾包回去。因而苗族青年小伙子作客吃饭时,眼睛滴溜四转象耍流星一般,时时提防着,深迫遭到姑娘们好意的“暗算”。
当然,一些聪明伶俐的小伙子,对这种场合,司空见惯,应付自如,因而处之泰然,往往总是在女方刚要往自己碗里倒菜或饭的那一刹那间,机灵地一把抓住姑娘的手,使姑娘的“阴谋”破产。尔后,小伙子放下饭碗,姑娘也不再添饭菜,二人坐下唱歌,盘歌比输赢,谁输罚谁吃;如果双方不输不赢,则二人共同吃。如果碰巧二人均未有对象,也会因这一小插曲订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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